1. 問一個問題:什麼是合同?很多人都覺得,合同就是契約嘛,就是我們小時候說的「拉鉤上吊,一百年不準變」嘛。一旦簽訂,不管合理不合理,都是對雙方的約束。
2. 但是創業幾年,我的理解正好相反。你想,如果一個合同,利益安排不合理,即使白紙黑字簽了字,那又怎樣?對方可能會毀約,可能會在執行中打折扣,可能會以後永遠不再跟你合作。你在這張合同上佔到的所有便宜,都會在未來還回去。
3. 所以,一旦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現自己佔了不合理的便宜,最好的辦法就是自己主動提出修改合同。所以我才說,合同不是固化不合理利益的工具,而是對雙方合理利益安排的反應。
羅輯思維 2017-11-09/羅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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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現自己佔了不合理的便宜,最好的辦法就是自己主動提出修改合同。所以我才說,合同不是固化不合理利益的工具,而是對雙方合理利益安排的反應。
峰仔曰: 羅胖這段話說的深刻,像是《凡爾賽和約》就是對德國太不公平,後來其它各國都再將利益吐了出來。 不過這必須佔便宜的那方有認知到才能去做,如果沒有認知,很多時候,弱勢者也不一定能推翻原來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