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小孩天生愛玩,我是還蠻鼓勵小孩多去玩玩的。

只不過,生在台灣,課業太多,所以真的要整天玩也不容易,所以只能在放假時帶小朋友出去走走。

另一點是,我會在平日,多鼓勵小孩趕快把事情做完,這樣就會有自己的『自由活動』時間,你愈早做完份內的事,自由活動的時間就愈多,因為不論如何,晚上9點半就要上床睡。

我這樣做的目的,除了讓小孩子能多玩些外,也在鼓勵他們有效率地做事情,不要一直在那摸來摸去。

會有這樣的感慨是,我從小不論什麼時候,父母總是要我去唸書,也很少帶我出去玩,這種狀況下,在唸書時就會很沒效率,心想反正那個時間就是要坐在書桌前,不如摸東摸西、打混摸魚。

可是這樣的狀況下,也無形間養成了壞習慣,就是唸書不重方法、不重效率,只重視砸時間,最後的結果,就是玩的時間比人家少,然後書又唸得沒別人好,真的是『雙輸』。

也因為這樣的反思,所以後來我在教育小孩時,就不是朝向『多讀書』這方向去思考,而是『多玩樂』這方向去思考。

但所謂『多玩樂』,不是真的叫他們整天都在玩樂,而是『有責任』的多玩樂,什麼叫“有責任”?就是先把手邊的事情做完。

在這個原則下,小孩功課都能維持一定,而且該玩的都有玩到,甚至玩的都比同學多(我詢問過了,我家小孩確實玩得都比同學多),我認為這樣的童年才比較好。

在台灣,不要要求小孩多讀書,而是應該設定好規則後,然後鼓勵小孩去多玩樂。

講老實話,讀書讀到了頂大,只能讓你成為高級打工仔,但玩樂玩出了興趣,才有機會成為大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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