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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言峰語】聊些什麼
【峰言峰語】主要是峰仔個人的心情抒發,而自2015年起,我發現內容常圍繞著三個主題,它們分別是:
《連結:不想輸 系列文章》談的,是我對個人競爭力的培養及多年理財上的領悟。
《連結:魯蛇不哭 系列文章》談的,是因為台灣的制度不公,導致了多數人一輩子都必須辛苦地過活,因為你勤勞的果實都已透過制度流向富人。
《連結:小店學堂 系列文章》談的,是我脫離上班族後的創業心得,從路邊攤、貿易公司、電話營銷到奶茶連鎖。
這三個系列也代表九成台灣人的人生歷程。父母從小就不斷地要求你培養競爭力,你也曾天真地以為這麼做就會出人頭地(連結:不想輸),但當你出社會後,卻發現社會不是這樣的,實情是,地主民代早已靠著制度設計而使能終生不勞而獲,而你與你的後代,再如何努力都不可能翻身(連結:魯蛇不哭)。
到這裡似乎已是死胡同,但經過多年的自我實踐後,我想說的是,還是有個方式可以翻身,那就是『創業』(連結:小店學堂)。『市場』這位老師很強大,所以地主民代難以操弄,但『市場』這位老師也很嚴格:你能力好,它讓你翻身,你能力不足,它讓你賠光所有。連結:為何創業會遠優於多數投資?
而這三個系列,我依人生的歷程《不想輸》→《魯蛇不哭》→《小店學堂》整理於部落格左側欄位,所以剛進部落格,即能透過左側連結而進入主題。
而不在左側的這些主題中,就是我平日生活的隨筆,有可能是家庭生活,有可能是人生體悟,這部份比較是給小孩將來了解我用的,它散落在左側《文章分類 → 峰言峰語》的各年份裡。
峰仔的寫作風格
此外,也順便談談《峰言峰語》的寫作風格。事實上,隨著科技的進步,寫文章愈來愈容易,網路上也愈來愈多的長文。然而在這年代,我們需要的不是過多的資訊,而是「有效的」資訊。
峰仔本身已是較能閱讀長文的人,仍常感覺長文的贅言太多,文章又常不聚焦(一篇文章有多個想法),如此一來,反而會讓人思緒混亂。結果就是,它同時降低了「讀者的閱讀效率」與「作者的表達效率」,可說是個雙輸的局面。
這也讓我想到孟德斯鳩說過的:「深度不足的演說家,只好以長度表達。」
鑑於此,近年來我在寫作時,總是力求精簡。首先,字數愈少愈好,但要能解釋清楚。其次,一篇文章只談一個觀點,做到簡單易懂。其三,若是碰觸到其它觀點,我通常是附上連結。如此,我寫作的時間能降到最低,而讀者也更易了解,使得雙方花的時間更少,而溝通的效果更佳。
然而,我仍擔心文章有說不清楚的地方,也因此,只要你有不清楚的地方,都歡迎留言,只要在時間允許的範圍內,我都會仔細回覆。
《峰言峰語》所蒐集的好文
有網友問我,如何訓練觀察力?我的建議是:大量閱讀。連結:如何訓練觀察力?
我網誌的文章,在頁面的左側共分為七大類,除了最上方的《峰言峰語》是各年度的隨筆外,其它六類都是這些年所看過的好文章,簡介如下:
第一類 創業階段論
對屌絲而言,峰仔以為創業是掌握美好人生的最佳道路。要降低創業風險,必須先學習,而最低成本的學習,就是閱讀。此類別也是我所蒐集的6類文章中最具價值者(連結:《創業階段論》的文章為何重要?)。在此分類中,我把創業由淺入深而分為六個階段,它們分別是:
1、工作人:身為最基礎的工作者時所需學習的技能與態度,這也是創業者的蹲馬步時期。
2、主管學:學習領導,亦即如何帶領一群人(團隊)去完成任務。
3、CEO:身為最高領導人時,如何發想策略並找出公司的定位。
4、好制度:思考以制度來管理組織,而非用人來管理組織。
5、創業個案:不同於上述4點有明確的方向可循,此分類由實際的例子來了解創業的各種情境,這也是哈佛商學院主攻者。
6、創業:創業時必需注意的其它重要事項。
第二類 經緯管理學
以總體經濟的文章居多,有助趨勢的了解。
第三類 生命學
人生的目的是追求快樂,如何追求?
第四類 理性/文爭鋒
對增進理性思維有助的好文。
第五類 感性/九月楓
能讓人感動或發笑的文章。
第六類 生活集錦
生活中其它重要的小知識。
此外,從2016年開始,我會將新看到的好文章放在首頁幾天,並在留言處附上自己的心得,之後我會將它們歸類到相應類別中並從首頁中移除,所以如果你有陣子沒上峰言峰語,而又想看我新讀的好文章,可以從左側版塊的『最新廻響』點選留言即可。
延伸閱讀:部落格的文章品質,絕對是台灣第一
原文寫於 2017-05-18

謝謝你的分享。你的文章永遠讓人有新的思考和體會。最近有一本書在討論美國資訊科技的歷史,雖然對臺灣創業者幫助不大,不過原文作者文筆流暢,把資訊工業的發展解釋得很輕處。他提到科技創業除了必須有好的發明,更需要有懂商業市場的人來經營。文中提到第一代電玩公司的老闆說發明電動玩具很簡單,成立一家沒有銀行願意金援貸款的公司才是最難的。 http://www.eslite.com/product.aspx?pgid=1001122732445098&kw=Walter+Isaacson&pi=0
感謝張兄的肯定,也感謝您推薦的好書,有空一定買來看看。 你說的沒錯,有好的技術(產品),更重要的是要懂商業的人來經營(行銷),很久前杜拉克就提到,企業最重要的二件事:創新 + 行銷。 再舉個我們生活的例子。我現在每天都喝雀巢的咖啡膠囊,當初發明它的工程師 Éric Favre 簡直是天才,但他賣不出去啊!後來換懂行銷的 Jean-Paul Gaillard 主導,才讓雀巢膠囊狂勝星巴克。這段有趣的個案,我網誌的分類中的《CEO/策略‧定位》有收錄: 《把咖啡機當印表機來賣,讓雀巢年賺30億美金》 http://mapleduh.pixnet.net/blog/post/41717821
2020年6月9日終於補閱讀完這篇文章 峰哥的素質很棒 希望峰哥的素質可以一直讓我苦苦追趕還一直讓我望其項背 謝謝峰哥! 備註:峰哥累積的文章數真是TA MA DER有夠多......我會盡量吸收的..... (請原諒我用罐頭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