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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些企業會很驕傲地宣稱自己的『老二哲學』,這種經營方式表面看來很安全與聰明,但對社會卻不是正面的。
這樣的企業,具體做法是不投入資金研發新品,等到別人推出了成功了,就馬上跟進,然後再以資金與既有通路上的優勢,幹掉市場仍小的創新者,擷取對方的成果 。
身為最有資源的老大,不思創新卻想著模仿,又逼得小企業也不敢創新,長久以往,整個社會都失去了創新的氛圍,國家也慢慢失去了競爭力。
此外,這類企業一旦幹倒競爭者後,所想的也不是創新而是如何降低成本(例如在食品中多放添加劑),如此雖獲得了更大利潤,卻賠掉了消費者的健康。
偏偏這些老闆不認為這是有害社會的,還在媒體上宣揚老二哲學的高明,間接鼓勵了其它企業這麼做,於是再進一步抑制了社會創新的風氣。
事實上,西方企業雖也有模仿,但數量極少,且領導企業不會做這樣的事,主要是老二哲學並不會帶動社會的進步,所以不值得鼓勵。也正因為台灣老闆的格局不如西方企業,才導致了規模始終遠不如西方企業啊~~
註:企業與個人不同,個人在職場上採取老二哲學,很多時候是為了明哲保身,這不會傷害他人,我是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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