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間公司做到總經理,和自己搞個麵攤當小老板,長久而言何者能賺得更多?答案是小老板。
六年級生打工仔的極限,最多就是中小企業的總經理(不談上市櫃公司的總經理,因為基本都是三四年級的世代卡位),以目前台灣的行情來說就是年薪150-200萬。然而,做個麵攤的小老板,如果經營的好,單店年淨利就能破百萬,如果懂得繼續複製,那年收超越500萬不是問題(鏈接:凱健月入50萬)。
此外,就算是總經理,到了65歲也要歸零,之後就必須依靠退休金來生活,由於要撙節支出,所以生活的品質也不會好到那裡去。但麵攤小老板沒有退休問題,他65歲後依然有間店(甚至還能繼續開店),每個月都有正向的現金流,店面若能交由他人妥善管理,自己只負責監督,那生活品質就會很高。(鏈接:上班族悲歌)
另一個問題是,要成為中小企業的總經理,必須跟很多優秀的打工仔競爭,所以難度很高,但若要開個生意好的麵攤,你只需要跟商圈的大伯大嬸競爭,成功的機率就很大。舉例來說,在台中市忠明南路和五權西路的《鴨片館》才開了一年,生意就好到不行,原因就在於它所面臨的商圈競爭並不高。
但很弔詭的是,從學校畢業的多數人,喜歡選擇競爭激烈的上班族之路,但對成功率高的麵攤老板卻興趣缺缺,原因就在於,學校的教育會慢慢地制約你去做個上班族。而當周圍的人都告訴你要去打工,卻沒有人說賣麵賺更多時,我們也就忘了去比較二者的優劣。
結論是,如果你只是透過別人的眼睛來看世界(學校所教),那就只能選擇大多數人走的那條路,但若你能透過自己的眼睛去觀察,就能看到不一樣的世界。有時候,最珍貴的答案並不在媒體或書本,而恰恰是在你所忽略的周圍生活中。
鏈接:【小店學堂】系列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