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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聖人”的標準是什麼?

上週,我們提到了一本電子書,賴建成老師的《教堂經濟學》。這本書裡面還有一個有趣的話題,就是天主教是怎麼冊封“聖人”的?

說到聖人,各個宗教都有類似的角色。比如,中國佛教就有各種公認的高僧大德。但是,天主教冊封“聖人”的制度,在全世界所有宗教裡面,是最成體系、最完善的,至今已經超過千年。天主教聖人的總數到底是多少,說法不一,大概一共有幾千人。這個數量看上去不少,但那是分佈在上千年的時間裡,逐步冊封的,其實不算多。羅馬教廷封聖是一件很謹慎的事情。

比如,2016年9月4日,教皇為著名的特蕾莎修女舉行封聖儀式。這個時間,距離特蕾莎修女逝世,已經19年。19年,這還算是“快速封聖”流程。時間長的,甚至需要幾個世紀。所以你看,天主教會對於這件事是非常非常鄭重的。

那麼問題來了,這麼難得的“聖人”榮譽,是怎麼產生的呢?

表面上,程序非常嚴格。首先是這個人得符合要求啊。活人不行,必須得死後;得有三項神學上的美德:信念、希望、慈善;四項道德上的標準:堅毅、公正、審慎、守戒;三項修行要件:清貧、貞潔、服從等等。

流程上呢,是自下而上先申報,然後教皇來決定。那教皇是怎麼來決定的呢?對不起,沒有明確的標準,這是教皇本人的特權。所以你看,說是有流程有程序,說來說去在最後的決策關頭,原來是一個黑箱。

我們這代人,總有一個觀念,所有的制度,理想的狀態下都應該擺脫人治,進入法治,也就是得公開公平公正,擺脫個人偏好對結果的影響。那為什麼天主教這麼重要的冊封聖人制度,偏偏就是人治,一點也沒有公開公平公正的精神呢?

要知道,就連教皇的產生,都是選舉的,都是公開公平公正的。這冊封聖人,總不如教皇重要吧?為什麼不乾脆讓各地的主教來個投票,不就選出來了嗎?這麼選出來的聖人,不是更讓大家信服,更有號召力和影響力嗎?

其實,跳出來一想,何止是天主教會封聖啊,幾乎所有的組織,在授予關鍵榮譽的時候,通常都不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都是黑箱操作的,都是一個人說了算。

在學校裡評“三好生”,也沒有什麼明確的標準,通常也是班主任說了算。公司裡評優秀員工,也不是只看業績,只看業績,給提成獎金就行了嘛,不需要“優秀員工”這樣的榮譽,也往往是公司領導層按照一個非常模糊的標準來定的。

國家級別的榮譽就更是了。漢代說,無軍功,不得封侯,但是多大的軍功可以封侯呢?沒有明確標準。一代名將李廣,一輩子也沒封上侯爵啊。超越國家的榮譽也是這樣。就拿諾貝爾獎來說,每年頒獎之所以能吸引那麼大的關注,就是因為沒有明確的標準,誰獲獎,有非常大的偶然性和意外性。呼聲最高的不見得獲獎,爆出冷門也是家常便飯。

你看,奇怪吧?人類社會的很多資源,都演化出了有明確標準的、大家都心服口服的分配方案。財富資源的分配,有透明的市場機制。一個組織裡職位資源的分配,有透明的提拔機制。而唯獨榮譽資源的分配,古今中外的組織,都保持了這種默契,就是不公開透明。這是為啥?

這個問題的答案在天主教的冊封聖人的機制裡,我們就可以找到。

我直接說結果吧:封聖,絶不僅僅是個榮譽性事務,它實際上是個重要的政治性手段。教皇把這個權力留在自己手裡,而且不設定任何客觀標準,是有很多妙用的。

 

我們來設想幾種情況:

首先,對某個地方的人封聖,對當地教會組織會帶來很多好處。有了聖人,就會有大量信徒來朝聖,就意味著大量觀光和捐獻收入;有了聖人,教會傳教時的效果就會好很多,教會發展就會加快;聖人比較多,和其他地方的教會相比,本地方的教會、本教堂的地位就會更高。

有好處的事,又沒有明確標準,那對於各個地方來說,就有很大的爭取空間。各地方就拚命向羅馬教廷爭取,這個過程,其實就是不斷鞏固教皇權威的過程。標準由我定,成績由我評,名單由我審。這有點像是中國朝廷欽點狀元一樣,就確保統治權的壟斷性與崇高性。

還有,如果教皇想把偏遠地區的教會納入掌握,但又鞭長莫及沒十足把握,封聖就是個靈活的手段:讓若即若離的教區,推舉當地的已經逝世的高人,封個聖,就可確立隷屬關係。你都接受了我給你的榮譽,還能不接受我的權威嗎?

再比如,某個地區有個小教派迅速興起,通常也會找出某位已經逝世的高人作為精神領袖。羅馬教皇要是不管,很容易發展成邪教,甚至是內部的異端。那怎麼辦?打壓他的影響力,是下策,必然引發對抗,那就不如順水推舟,乾脆把這個已經逝世的精神領袖封聖,這是一種成本很低的收服,隱隱然的對抗態勢自然也就消除了。

還有,教皇要控制聖人在全世界的分佈,為的是在世界各地教會之間保持平衡。任何大型組織的管理都必須有類似做法,不是完全靠業績等客觀指標分配利益,要在各部分之間找平衡,所謂雨露均霑。你要是不這麼幹,放任某些強勢的地方或者部門長期包攬各種利益,這樣的組織很快就會內部矛盾激化,走向分崩離析。

除了控制在各地的分佈以外,教皇還要控制聖人的數量。稀罕,必須稀有才能寶貴。如果年年湧現出一大幫聖人,聖人也就不重要了,各地教會也就沒興趣積極在教皇這裡爭取了。如果某些時期確實出現了大量值得封聖的人,比如密集出現了一批殉教者,教皇就會用拖長時間來控制數量。這就是封聖往往要經過很多年、甚至很多個世紀的重要原因。

封聖還可以用來作為教會擴張勢力的辦法。雖然天主教會目前遍及全世界,但還是有很多薄弱的地區,需要繼續傳教,爭取更多教徒。在當地封聖就是一個有效的發展手段。

好了,不多列舉了。上面講的這些,都是封聖這件很鄭重的大事後面的小算計,哪個都不能放到檯面上說,但是哪個事對羅馬教廷都很重要。沒有這些手段,維持組織權威的成本就會非常非常高。

說到這兒,你也就理解了,為什麼封聖的對象,一定得是已經去世的人。因為榮譽是一個威力巨大的權力工具,如果授予活人,這個人怎麼利用,或者怎麼被利用,教皇就沒法控制了。那反過來我們也能理解一個現象,為什麼諾貝爾獎只授予活人?還是這個原因啊,榮譽是一個威力巨大的工具,科學家有了這項榮譽,可以為科學做更大貢獻。

今天我們聊這個話題,其實是想說,那種公開的、有明確規則的制度,雖然好,但是,並不是說,人類社會的所有制度都會變成這個樣子。那些黑箱操作的,人為獨斷的,由權力來做判斷的制度,會永遠存在下去。

為什麼?從今天講的這個例子你也看出來了——

因為,只要是一個人類的協作體,它牽涉到的因素太多元太豐富了,遠遠不是那些可以公開操作的規則,能夠窮盡的,可以處理得了的。這個時候,經過慎重選擇的人,就會出場,我們就只能委託這樣的人,用他的判斷,用他所自帶的複雜性,來對抗這個世界的複雜性。

所以,權力永不過時,黑箱制度永遠存在。

繼續向你推薦賴建成的這本書,《教堂經濟學》,很有趣的視角,不僅可以認識宗教,還可以進一步洞察人性。

羅輯思維 2019-05-20/羅振宇/策劃人:李子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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