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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在物流辦公室與翁董聊天時,突然他接到一店的來電,說放在保險櫃的昨天營業額不見了!奶奶的熊,開店三年多,還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我們開始了調查動作,翁董先回到一店看攝像,發現在今早1點08分學生街已無人時,出現一個人往店後走,但這人壓低頭刻意快速通過一店旁的通道,所以看不清楚面孔。

接著廚房的電源總匝被關掉,于是後台的的攝像也等於被切掉了,再有攝像已是早上七點開門營業的事,而營業額就是在這段期間被幹走的。

誰幹走的?很明顯,不論攝像的身影,後台的鑰匙,保險櫃的密碼,員工的證詞……都指向七天前剛離職的李×登。

麻煩的是,手邊的證據只有模糊的畫面,若還要更多的證據,勢必要報案,以取得在街道的攝象以及探頭上的指紋(員工關掉了後台電源,傻傻地移動了探頭,並在其上留下指紋)。

其實我不想報案,因為報案要做一堆人的筆錄,還要壓指紋,耗時甚久外,定罪成功的機率並不高;另一方面,就算定罪成功了,一個19歲的年輕人為了區區的幾千元而斷送前程,
也是我們不樂見的。

我與翁董的策略是:不透過報案的方式,在最短時間內要回錢。

翁董請教了七店加盟主小珊在做公安的老公,諮詢了他的意見後,我與翁董擬定話術後開始行動。我請翁董將員工找來,然後將利害結果分析給這位員工聽,果不其然,員工知道我們可能掌握的證據以及他所面臨的風險後,乖乖地交還了錢,並且不再要求上個月的薪資。

整個事件從查知到解決,耗時五個小時,很順利地達到了我們原始的目標設定:不透過報案的方式,在最短時間內要回錢。

在《四店拆遷,百萬灰飛》一文中,我曾談到叭卟已經歷過了『停電』『停水』『淹水』『失火』『拆遷』……等事,原以為不會再遇到什麼難搞的事,但經歷過這次的偷錢事件,我想以後還是別那麼鐵齒才好。

連結:《小店學堂》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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