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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看到經營者以業績多寡做為員工分紅的依據(例如在業績超過10萬元時,提播5%做為獎勵),但峰仔以為,直接加薪才是最有效的手段。

原因就在於,短期而言,業績的好壞與員工的表現無關(長期而言有)。有可能明明員工很擺爛,但商圈最近有活動而業績暴增,如此老闆就花了冤枉錢。也有可能員工很認真,但因為近期陰雨綿綿而業績暴跌,如此則懲罰了認真的員工。

於是,原來激勵員工動力的制度,反而戕害了員工士氣,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爛員工留下,好員工離開),長期下來,門市業績反而逐漸下滑。

為何原來立意良好的制度,卻會造成反效果?原因就在於,這制度所連繫的『門市業績』與『員工表現』理論上有正相關,但實務上卻沒有,因為其它因素在短期內可能影響更大。此外,外界環境瞬息萬變,經營者所訂立的業績目標也常常失準。

所以,這種以業績連結薪資的做法,在單純跑業務的職務相當有效(仲介、保險業務員、傳銷人員……),但若將此思維照搬到門市的經營,則會有災難性的結果。

然而,如前所述,長期而言,員工表現仍會影響業績,所以仍要獎勵優秀員工,只是並非依據業績結果,而是以員工的平日表現(如服務態度、考勤、專業……),表現好的,直接加薪。這種經營者透過觀察而獎勵員工的方式,貌似主觀,實際上卻是最客觀的,也最能達到初始目的:獎勵好的員工 → 提升士氣 → 提高業績。

相反地,以單純的業績數字做為員工薪資的參考依據,貌似是客觀的數字,實際上卻很危險。

連結:《小店學堂》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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