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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很難接受的觀念,但當你了解愈多後,會慢慢發現,跑步其實是個『損己利商』的爛運動。

前幾年峰仔每天都有跑5000的習慣,直到我跑出了足底筋膜炎、膝蓋疼痛後,於是也停止了跑步。原以為是自己的身體太差,但隨著了解愈多,我才發現隨著年紀愈長,本該慢慢減少類似跑步的激烈運動。其實,我們要追求的,應是能獲得健身的好處,卻不易有傷害的運動(如游泳、健走……),否則就算心肺得到增強,也有可能得到肌腱、膝蓋的永久性損傷。

弔詭的是,這幾年愈來愈多朋友愛上跑步,這股風氣就像大浪潮一般推向整個台灣社會,我想主要的推手,除了臉書上大家只分享跑馬拉松卻不談看病的習性外,另一方面,也是 Nike、Addidas 等大廠的大力行銷。最後的結果就是,Nike 的股價不斷上漲,但醫院裡的人潮卻愈來愈多。

跑步這件事讓我想到台灣早年所流行『牛奶比母奶好』的觀念,幕後推手也是賣奶粉的廠商,導致了媽媽們花錢買更貴的奶粉,卻得到更虛弱的嬰兒。雖然『牛奶比母奶還好』是個很容易判斷的謊言,但因為多數人無法抗拒廠商的行銷,以致於一個簡單謊言可以蓋過普通常識。

同理,對於年過30的中年男子來說,跑步並非是個好運動,因為你終將發現,每天跑步,其實是每天對自己的身體做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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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走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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