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和你聊蘇力老師的著作,《大國憲制》。這本書提出了一個很大、很有趣、也很有當代性的問題:在小農經濟的基礎上,在人們分散居住的社會裡。我們的祖先怎麼可能那麼早建立起來這麼龐大、這麼強韌的超大型國家組織?
站在人類整體史上一看,這其實是一件非常反常的事。所以,我們的祖先做了什麼樣的制度創新,才達成了這個結果,讓我們直到今天還能享受大國紅利?這本《大國憲制》就是在回答這個問題,大國是結果,憲制就是怎麼一點點構建的。
昨天我們說了中國古代基層社會的組織方式,我們舉的例子主要是父子關係,這是基層社會制度的主幹。但是光有主幹不行,基層社會還得防範風險。那個時候,我們祖先遇到的最大的日常風險是什麼?
你想,一個古代的宗族、村落,如果不是遇到水旱兵災這些外來衝擊,日常能有什麼風險?同村的都是熟人,外來的陌生人很快就會被認出來,就像是今天城市裡到處都裝了攝像頭,其實很安全的。
而且那個時候,也沒什麼大宗財產。不是有一句話叫「偷雞摸狗」。對,那個時候的村裡,除了雞和狗,也確實沒有什麼值點錢還能方便移動的財產,所以治安事件也不多。那還有什麼風險?
最大的風險就是男女關係。這是古代基層社會最大的潛在衝突根源。古人有一句話嘛,「十條人命九條奸」,就是導致死亡的案件中有90%都是不正常男女關係導致的。所以,防範情慾這種原始衝動破壞社會秩序,就成了中國人祖先設計制度的一個重要出發點。
當然每個文明都有兩性方面的禁忌,比如結了婚不準通姦,不能紅杏出牆等等。這些都比較好解釋,就是男性對性資源的佔有慾嘛,這背後沒有太複雜的社會制度上的考慮。
但是中國不同,除了通常的性禁忌,中國還有特別複雜的制度安排,比如同姓不婚、外婚制等等。那這些制度背後的考慮是什麼呢?
我們先說結論,中國的那些跟兩性有關的制度,看起來非常嚴酷、非常嚴密、不講情理、甚至野蠻,但它的根本目的不是欺壓女性、剝奪自由,而是著眼於社會穩定。說到底,還是《大國憲制》這本書講的那個終極目的,在農耕社會的基礎上,超越當時的經濟基礎和技術條件,構建一個超大規模國家組織。
為什麼這麼說?我們來看幾個制度。
先說最基本的,中國人特別講究的,男女不允許自由戀愛。所謂男女大防、男女有別、男女授受不親。這個確實反人性,而且也不符合進化論的原理。按說,自由選擇,最有利於一個物種的繁衍。自由戀愛,又不是什麼紅杏出牆、婚內出軌等不正當男女關係,為什麼不允許呢?
你想,如果男性可以自由戀愛,自由追求女性,就像今天大學裡那樣。那這個村子裡所有男性,無論什麼輩分、什麼關係、都成了婚戀市場上的自由競爭關係。但是一個中國古代的村子和現在的大學不一樣,人口基數太少。
如果允許自由競爭,這種由生物本能驅動的競爭,在村子這個小共同體裡面,就會演化得非常激烈。原來叔侄兄弟父子之間,原來對相互關係的定位,就是你是我的親戚,你是我的兄弟,都要退居次要地位,他們的主要關係是性資源的競爭關係。
結果就是,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宗法制度就會清零啊。你要是聽了我們前面幾天講的內容,你就會知道,這是我們祖先承受不起的結果。
理解了這個原則,你就明白了,為什麼中國古代還有一個兩性制度,「同姓不婚」。就是同一個姓氏的人不能結婚。
過去有一種解釋是為了防止近親結婚,生出痴呆兒,是出於優生學上的考慮。這個說法完全站不住腳。且不論中國古人有沒有這個知識,母親這一支的親戚,也就是表兄妹可以結婚,就像賈寶玉和薛寶釵,這又怎麼解釋呢?用優生學解釋不通。
所以,同姓不婚,維護的是宗法制度本身。在古代的村落里,基本都是同一個姓,同姓不準結婚,只要這個制度確定下來,那事實上自由戀愛也就基本防止住了。
還不僅如此,還有一項制度,在中國古代也被嚴格執行了,就是外婚制,就是同一個村子裡的人互相不嫁娶。要嫁女兒、娶媳婦,都是到外村,所以回娘家才要走很遠的路嘛。
同一個村子,也會有兩個姓啊,不同宗啊,不是同一個宗族,按說互相結婚不影響宗法制度啊,為什麼也不允許呢?
你想,夫妻之間難免會有矛盾。如果是同一個村子裡的人結婚,夫妻矛盾就很容易演化成家族、宗族之間的矛盾。所以,不如乾脆從根兒上斷了這個麻煩。理解了這個原理,你才算理解了中國古代兩性制度的真正著眼點,不是為了什麼性道德,而是為了維護穩定的社會基層秩序。
說到這兒,還可以順便解釋一個詞:「夫為妻綱」,這是三綱五常之一。請注意,這裡講的綱,不是誰欺負誰,誰一定要聽誰的意思。實際上在古代民間,男人怕老婆的事經常發生,也沒聽說誰覺得這在道德和制度上有什麼大不了。
清官難斷家務事,制度層面的安排才不管你家裡誰霸道誰做主呢。那這個綱字是什麼意思呢?綱這個字的本意,是提起一個網路的總繩子的意思,所以後來才有綱要、大綱、綱目這些衍生詞嘛。
所以,夫為妻綱,是指妻子的社會網路要以丈夫的為準。也就是說一旦結婚,妻子就要全面地繼承丈夫的一切社會關係,要嵌入到丈夫所在宗族的秩序里,連死也得葬在夫家的墳地里。這麼做的目的,當然也很清楚,就是為了維護秩序的穩定。
你看,中國古人不是像我們想像的那樣,在禮教,在兩性關係上,是一些道德亢奮的老古板,我們的祖先是因為有自己獨特的環境壓力,要找到結成一個大共同體的解決方案,所以不得不犧牲個人自由,做出強力的自我約束。
如果不信,我們來看一個旁證。這是蘇力老師《大國憲制》這本書里提到的一個特別有意思的洞察。
你說中國人在兩性關係上有非常強硬的道德約束是吧?其實還有一個很寬容的後門,也算是一個應急措施吧,就是「私奔」。
如果男女之間確實結了私情,但是又不能被宗法制度和道德容忍,那你們兩人可以選擇遠走高飛啊,脫離這個社會和制度網路啊。
只要你們兩個人的關係,不再對這個網路本身造成危害,古人是不會深究的。
不僅不深究,而且往往還傳為美談。你看,司馬相如和卓文君私奔的故事是不是就是這樣?古代的一些小說話本里也把私奔的故事寫得津津有味。
還有,過去經常形容一個男人很失敗,說他老婆跟人跑了。在說這話的時候,你體會不到一點點道德憤慨。只是覺得這個男人可憐而已。
你看,我們祖先對於兩性關係的處理,不是一種宗教情感,是那種不能觸碰的道德底線。他們真正在乎社會結構的穩定。沒有這些基層社會的制度安排,我們是不可能構建出那樣的超大國家組織的。這才是中國兩性制度的真正含義。
羅輯思維 2018-06/羅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