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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正義是『買房』,不是租屋!】

今天台灣有些積非成是的觀念唷,我來糾正一下,那就是所謂的居住正義是『買房』,而不是租屋。

什麼意思唷?正常來說,歐美國家的房價所得比在 3-5,也就是一個家庭約工作 3-5 年就能買得起房,而不是像台灣這樣超過 10,然後最後說,不好意思,買不起房,那租房也算居住正義。

原因就在於,『租房』這件事本身不是居住正義啊!它必須立基在你有工作能力的狀況下,但一般而言,我們人生難免遇到失業,即使是很順利,也頂多工作到65歲,這之後呢?你沒有房子,就必須流落街頭,那你覺得這叫居住正義嗎?

所謂『積非成是』就是,明明這件事就是錯的,但時間久後,大家屈就於環境,就說它是對的,怎麼能因為房價過高(空屋率還世界第一),最後就退而求其次,洗腦你說『租屋也是居住正義唷!』

尼瑪,這算那門子的居住正義啊?你明明想吃的是牛肉麵,結果老闆說不好意思,牛肉湯麵也是牛肉麵,這樣你能接受嗎?

正常,就是你一個家庭工作3-5年就買得起房,鬼島的房價實在沒天理,空屋率還世界第一,照這種空屋率,其實應該工作一年就能買房才對,結果現在不是,洗腦你說:租屋也是居住正義唷!一輩子租屋也很棒的~~

台北房價所得比20年飆升240%,青年薪資僅成長15%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3946

沒租過房子的你這樣洗沒關係,那些在租房的我問你們,不是自己的房子隨時要搬,然後房東不時就要漲價,你們會覺得『一輩子租屋』很棒嗎?

更重要地,你年紀大時,有錢也很難租屋啊!

地主康就談到,一般房東不願意租給老人家,擔心經濟能力不好,也擔心老人家死在裡面,所以你真的以為過65歲以後,還去租屋是件好事嗎?

明明工作 3-5 年就能買到房的『居住正義』,最後怎麼會變成『租房子一輩子也很棒唷』,這是什麼鬼邏輯啊?

結論是,租屋可以成為過渡手段,社會住宅可以視為輔助手段,但最重要地,還是要終止地主民代的剝削,採取全球一致的【實價課稅】,而不是鬼地主所想出來的公告現值(尼瑪,棄簡就繁只是為了剝削人民用,還有比台灣更鬼的嗎?)。

買房才是居住正義,租屋不是,而正常國家,就是實價課稅,然後3-5年內就可以買房。

不這麼做,保證你老年時流離失所,孤苦無依,也別想著鄉下還有房子,因為工作幾十年後,你與你的小孩,早已牢牢嵌入城市之中,很難離開了。

【峰語】居住正義是『買房』,不是租屋/202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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