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粉絲頁,雖偶有一些腦殘讓我很不愉快,但它也是帶給峰仔一點點小驕傲的,那就是短短幾個月內,我只靠著寫文章與網友的分享,粉絲數就破了2.1萬人。
2.1萬人雖然不高,但要注意啊!我的目標群體本來人就很少,因為主要是高知識份子(我有點入粉絲頭像,高學歷、醫生、企業家、高收入者極多),以我常推薦的王伯達,他的粉絲頁目標族群和我類似,但目前也只有2.3萬人,只比我多了2千人,但別忘了,王伯達是大作家,而且經營粉絲頁許久。
所以我只靠寫文章與網友的分享,粉絲數在短時間就衝破2.1萬人,以我這類型的粉絲頁來說,算是很不錯的。
事實上,如果我再像先前高頻地發文,我自己預估,要超越王伯達的粉絲數應不是太難的事,但問題是,我和他不同,我不是要靠這來賺錢的,所以追求粉絲數不是我的目標。
除了粉絲數外,我的文章質量也高。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王伯達的貼文,每篇的「按讚數」與「分享數」都大概是我的一半不到(王伯達的已算很高了,但我仍是他的二倍),我隨便一篇文章的互動率,「破千讚,破百享」是很容易的,在同等量級的粉絲頁中,我的互動率應是最高的。
我的粉絲頁互動率有多高呢?我們再做另一個比較。《深夜裡的法國手工甜點》有80萬讚,粉絲數是我的40倍,但它每篇文章的按讚數很少有超過100讚的(有打廣告的除外),連我的1/10都不到,這麼說,你就可以理解峰仔文章的質量之高。
不過,因為粉絲頁上發言的腦殘太多,所以我會慢慢降低粉絲頁的發文,正如我曾說過的,我就只是寫爽的,又不是為了賣東西,我幹嗎要討好人?特別是毫無禮貌的腦殘?
所以『追求粉絲數』不是我的目標,『封鎖掉腦殘』才是我的目標,我的最高原則,就是至少必須自己爽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