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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不會有這樣的疑惑:為什麼有的葡萄酒以產地命名,如香檳(Champagne),而有的葡萄酒又以葡萄品種命名,如霞多麗(Chardonnay)?其實,葡萄酒的命名也有不少來頭,今天就帶你一起搞清楚其中的來龍去脈。

1、以葡萄品種命名

在很多新世界產酒國,釀酒商們都會採用葡萄品種(單一品種或主要品種)來命名。各國都有相關法律嚴格規定,一款以葡萄品種命名的葡萄酒,其主要品種必須達到多少比例。

在美國,只有當釀酒葡萄的比例達到75%及以上時,才可以在酒標上標明該品種的名稱。而在澳大利亞,最少為85%。在歐盟國家,也為85%。不過,在法國,以葡萄品種命名的葡萄酒必須含有100%的該葡萄品種。大多數情況下,以葡萄品種命名的葡萄酒不會標示出其他葡萄品種的名字或比例,你只需瞭解主要的品種就足夠了。

用這種方法命名,有利於突出葡萄酒的風味和特色,對消費者來說,也比較容易分辨。採用此法的主要是一些新興產酒區,如美國加州、澳大利亞的白富美(Fume Blanc)、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和黑皮諾(Pinot Noir)就是用葡萄品種命名的。不過,歐洲產酒區也有用葡萄品種命名的葡萄酒,如法國阿爾薩斯(Alsace)的雷司令(Riesling)。

 

2、以產地命名

許多歐洲的葡萄酒與美國的葡萄酒,如霞多麗、赤霞珠、長相思(Sauvignon Blanc),都是用完全相同的葡萄品種釀造的,但是歐洲的葡萄酒在酒標上並不標明葡萄品種,取而代之的是勃艮第(Burgundy)、波爾多(Bordeaux)等產地名。

為什麼要這麼命名呢?這主要是由葡萄生長的風土條件所決定的。風土包括了土壤、光照、降水量、坡度等其他影響葡萄生長、決定葡萄特性的因素。葡萄有了特色,用其釀出的葡萄酒自然不同,因此也反映出其產地的特徵。

歐洲產區以產地命名葡萄酒有兩大原則:該地區為釀酒葡萄的出產地,且該地區對葡萄的特性有獨特的影響。而使用該法的產區有法國的波爾多、義大利的巴羅洛(Barolo)、西班牙的裏奧哈(Rioja)等。

除了以葡萄品種和產地命名外,葡萄酒還有幾種命名方式。

 

3、以品牌商標命名

有些酒商擁有較久的歷史和良好的商譽,因此創造出一些迎合大眾口味的商標品牌來為葡萄酒命名。通常來說,建立葡萄酒的專有品牌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但是一旦取得成功,其品牌效應往往可以事半功倍。比如,葡萄牙的蜜桃紅(Mateus)、德國的藍色修女(Blue Nun)、澳大利亞的葛蘭許(Grange)和美國的作品一號(Opusone)等。

 

4、以酒莊命名

一般來說,採用這種方法的酒莊都有悠久的釀酒歷史和豐富的釀酒經驗,產出的葡萄酒品質優秀,在消費者心中也有很好的信譽,例如,法國的拉圖酒莊(Chateau Latour)和瑪歌酒莊(Chateau Margaux)等。

 

5、借名

這是一種行銷實踐,在美國很常見,其他國家則很少見,至於歐洲國家幾乎沒有。一般來說,“借名”沒有嚴格規定,一般採用著名的葡萄酒產區來命名葡萄酒。比如,一個美國酒廠會將其生產的一種起泡葡萄酒貼上“香檳”的標籤,即使真正的香檳酒只能在法國香檳地區出產。同樣,如果是一款幹白葡萄酒,也可能會被貼上“夏布利酒”,即使它與真正的夏布利酒毫無關聯。

 

網易 2014-12-31/紅酒百科全書,Dumm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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