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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日的中午,勇仔結婚了,就在烏日《海山王》餐廰宴請賓客。

以前唸中二中時,在學校中屬於比較愛玩的,而這段期間也認識了許多愛玩的朋友,其中之一是米康,而勇仔是米康當兵時的同梯。後來當我輾轉認識他時已經是大學的事了,當然,也是一群人出去跳舞時所認識的。

在那個年代,台中最紅的舞廳已經由《迪迪》轉為《台中KK》與《What’s up》,雖然這時跳舞的樂趣已不如《迪迪》時期,但絕對仍比台中目前當紅的舞廳《獅子王》或《Seduce》好太多了(跳舞這件事在台中是愈來愈糟糕,與過去的水準愈拉愈大,這倒是峰子百思不解的事),也因此我與勇仔也有過一段年輕時代的死黨感情。

勇仔這個人蠻講義氣,價值觀也比較傳統,有點像《台灣龍捲風》裏的人物(看照片就知道了),他很照顧自己的女朋友,但卻會認為兄弟會比女朋友還重要,所以像是我與他出去時,他那亦是碩士學歷的女朋友就會坐到另一桌,乖乖地看自己的書好讓我們進行男人般的對話(媽的,實在太龍捲風了),有時連峰子都有些不太習慣。

除此之外,勇仔這人也是有點傳奇,他在年輕時就經歷了很多事,這是當年還在唸大學的我所難以想像的。首先,他在當兵前先在台灣房地產削了一筆,當完兵後,再利用這些錢在嶺東商專附近開了餐飲店,轉手賣掉後,再拿所賺的錢在台中的大雅路上開了酒店。酒店早期很賺錢,勇仔的月收也都有二三十萬,但後來合夥人帳務交待不清,不但讓他賠光了先前所賺,還背負了二三百萬的債務,而在這幾年勇仔還清債務後,現在又在台北板橋開了間貿易公司。

也因為當初在酒店被朋友倒帳的教訓很深,勇仔後來對朋友的選擇就很慎重,所以像這次丟帖子時,他連介紹我們認識的米康都沒有丟,但卻會千里迢迢的從台北親自拿帖子到我家門口,只是為了表示對我的重視(因為他覺得峰子是講義氣的人,哈),所以我也是有些感動。

有些男人間會存在著所謂的『義氣』,這種行為有時看來很傻,有時卻會覺得很高貴,雖然這感覺有些矛盾的,但當一生中有交過幾個這樣的朋友時,你才會覺得即使傻,它還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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