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份,我總共走了37萬步,平均每天走1萬2千步以上;而更精確的數字,是走了375541步,平均每天12518步。
在這30天中,我沒有一天不健走,即使是下雨,透過計步器的數字,我也堅持走完1萬2千步。而健走再加上飲食的調整,我這個月總算回復了大學時的體重63公斤,較年初時的71公斤,整整砍掉了8公斤。
健走的好處多在文章《健走的好處》中已經提及,我這裡再摘錄幾句其中重要的話:
◎ 《走路!不要跑步 - Walk, Don't Run》一書的作者史塔曼博士說:「健走是一項完美的運動。」
◎ 德國體育運動學專家克勞思‧柏斯說,健走比慢跑安全,比散步有效。對於很少運動或30歲以上的人,貿然跑步,膝關節、肌腱等,很容易受傷。
◎促使腦部釋放腦內啡(endophin),提振精神,使心情愉悅。
◎ 健走雖是有氧運動,一開始卻是以糖分為主要消耗能源,大約20分鐘後,才會正式燃燒脂肪,而且以成年男性平均每天攝取約2100大卡的熱量計算,人體基本新陳代謝與在職場中消耗的熱量共約1800大卡,意即有300大卡會堆積在體內,消耗1大卡約需走30步,消耗300大卡就需要9000步。所以根據人體體內能量代謝的先後次序和持續時間,應該持續運動20分鐘以上。
對峰仔最重要的是,健走的運動傷害小,我幾年前因長期跑5千而導致膝蓋不適,但健走不會,此外,由於身體的扭動也比跑步大,它更能運動到全身;最後,它執行上較不易受氣候干擾,舉例來說,即使是下雨天,我都能撐著傘在師大的運動場走完1萬2千步,但跑步時,你就很難撐傘。
另一點是,我健走時都習慣用 iPhone 聽音樂、想事情(游泳就不能聽音樂,是這運動最大的缺憾),這對我來說,讓我能將這個運動變成樂趣,而變成樂趣後,就容易持之以恒,不用太勉強自己。
而經過一個月不間斷的實證,確定這是非常好的運動,推薦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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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t 01 Mon 2012 08:39
37萬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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