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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沒有人問過這樣一個問題:熊貓是怎麼成為“國寶”的?

和很多文化傳統一樣,熊貓的形象可說是一種現代發明。儘管它一直生活在中國西南的山地中,但很明顯的一個事實是:古代的中國人並不看重這種胖乎乎的動物。

最早的記載可能是《山海經》:“猛豹似熊而小,毛淺,有光澤,能食蛇,食銅鐵,豹或作虎。”按郭郛等《中國古代動物學史》的觀點,這裏說到的“猛豹”即貘豹,也就是大熊貓。

唐宋之後,文獻所載的大熊貓基本就僅見於西南地區。

古代人似乎不僅不覺得大熊貓“萌萌噠”,而且對它也毫不在意。文榕生《中國古代野生動物地理分佈》一書摘錄歷代方志記錄的各地野生動物,其中大熊貓原產地的川西一帶,歷代所記載的哺乳動物,被提及最多的是麝香。按說大熊貓最集中分佈的嘉定府及雅州,在唐宋明各朝方志中連一個字都未提及熊貓。

清雍正七年《四川通志•物產》卷三八直隸嘉定州下,未提及熊貓,而雅州條下只有麝香、鼯鼠;乾隆四年《雅州府志•物產》提及名山縣有“熊”,但也沒確切描述是大熊貓;《嘉慶重修一統志•嘉定府•土產》條下仍只有麝香而無熊貓;咸豐十年《邛巂野類•方輿類•物產》也沒列入熊貓。直至同治三年(1863)編修的《嘉定府志•方輿志•物產》才提及“貔貅”,那是當時對大熊貓的別稱,而描述也只短短幾個字:“非猛獸也。”

六年後,正是在這一地域,雅安寶興縣的鄧池溝附近,法國傳教士Armand David(譚衛道)發現了大熊貓。

這種樣貌奇異的動物被發現之後,其標本隨後被運往法國,經鑒定,這是歐洲的自然歷史博物學中從未記載的新物種,被定名為Ailuropoda melanoleuca(貓熊),自此廣為世人所知。

由於它被視為一種新物種,因此如何稱呼它,本身就是一個問題。在法國傳教士最初發現它的寶興縣,當地人其實原本稱它為“花熊”或“白熊”,“貓熊”本是一個外來的名稱,而“熊貓”則據說是民國展出時,因有人將從右向左書寫的“貓熊”二字反方向讀所致。但臺灣至今都稱之為“貓熊”,而維語中的Müxükeyik,前兩個音節也顯然是“貓熊”。

至於英文“熊貓”的Panda一詞,最初竟是尼泊爾語中對小熊貓的稱呼,1901年首次被移用來指與之相似、同樣有條紋狀毛皮的大熊貓。不論是“熊貓”還是Panda,它在中英文中的叫法,竟然都是人們不知如何稱呼,以至於以訛傳訛、約定俗成的結果,僅此也可見這一物種對當時的人們來說是何等新奇。

熊貓的發現之所以引起轟動,不是因為它有多可愛,而是因為一個簡單的事實:在19世紀晚期,歐洲的博物學家幾乎已翻遍了地球的每一個角落,要發現大型哺乳動物的任何一個新物種,那都是極難的事。只是大熊貓由於格外珍稀,所引發的社會反應也更大一些。

1965年,在西歐的動物園,單個西伯利亞虎、黑犀牛或大猩猩的價格大致與一輛低檔汽車相當(約10000法郎),一隻黑猩猩則只值這個數字的1/3,但一隻大熊貓的價值卻堪比一輛豪華汽車(75000法郎)。

回溯這段歷史,應該說,雖然現在大熊貓被視為“國寶”並代表著中國的形象,但這實際上原是一個西方的視角,中國人是在西方人之後才“發現”大熊貓的。

這並不是說之前沒有中國人看到大熊貓,而是說,沒有人從那樣一個視角來認識它。這就像我們現在耳熟能詳的“中國四大發明”,中國人原本並不知道這是“四大發明”,這乃是由西方之眼帶來的重新認識。

這種情況,就像是你家附近住了數十年的一個鄰居,你一直覺得他普普通通、喃喃自語說一些你們都聽不懂的話,忽然之間,有語言學家告訴你們,其實此人說的是一種奇特的語言,而這世上已僅有他一個人會說了。

也就是說,一個事物,當它放在不同的視野框架下,它就可能顯示出全新的意義。從這一點上來說,熊貓之所以變成中國的國寶,其實折射出中國文化中發生了某種深層的結構性變動所帶來的新認識。

 

羅輯思維 2015-05-09/維舟


發現,不是“努力”和“搜尋”的結果。

發現,是“知識結構化”後的結果。

比如,有了元素週期表,才能一個個地發現新物質。

再如,有了基本的動物分類知識,才知道大熊貓的珍稀之處。

不知道要什麼,再努力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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