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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每年生育率節節下降,去年國內新生嬰兒數僅廿二萬七千人,較上年度減少十一.八%,即使有外籍媽媽努力生產報國,國內平均每一名育齡婦女生育數仍只有一.二 人,再創新低。在高所得國家為主要成員的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國家中,台灣生育率跟義大利齊平,並居倒數第一。

若跟OECD成員以外的國家相比,台灣的生育率在全球中僅高於拉脫維亞、斯洛伐尼亞與保加利亞等前共產國家,在亞洲只高於香港。OECD國家平均生育率為一.六人,亞洲富國中,南韓與新加坡的生育率為一.四人,香港為一人,台灣也是連年下降,屢創歷史新低。

生育率偏低已經成為OECD國家的頭痛問題,針對低生育率提出的研究報告指出,世代間要達成完全替代,每名婦女生育率必須達二.一人以上,但富裕國家中只有冰島、紐西蘭、美國等達到二人,北歐國家平均約在一.八人,其餘國家多在一.五人以下,且有明顯減少趨勢。

OECD報告中分析,生育率持續降低對經濟將造成負面影響,年輕人要扶養的老人數太多,勞動人口減少,將使經濟減緩,平均每人財富縮減,依靠工作人口繳稅所支應的社會福利與公共設施也會有財源匱乏。而下一代年輕人的負擔沉重,資源分配不公,也容易造成世代間的衝突。

研究發現,生育率降低除了經濟結構轉變還有文化因素。刻板印象中以為離婚率高是造成生育率降低的主因,但是在OECD國家中,高離婚率的美國、芬蘭、英國等,生育率仍高於平均水準,反而是義大利、西班牙等深受天主教影響的國家,社會制約力高,離婚率低、但生育率
也低。

義大利與西班牙婦女生育時,九成以上都處於婚姻狀態;但在瑞典、挪威,非婚姻關係生下的子女才是社會中的多數,英國每年也有四成新生兒屬於非婚生子女。在北歐或英國,同居反而比結婚更風行,所生下的孩子也不會受到歧視。

婦女通常需要負擔照顧孩子與家庭絕大部分的勞務。研究也發現,雖然在任何國家、不管婦女是否為職業婦女,女性負擔的家務時數都高於男性。但加拿大、瑞典、澳洲等生育率較高的會員國,男人做家事時數較多,平均每天達三小時;義大利男人每天做家事時數僅一.八小時,生育率在OECD國家中居最後一名。主計處調查,台灣男人每天僅做家事一小時,女性做家事時數為男性的二.五倍。

OECD研究發現,當代女性並非不想生小孩,但生養孩子負擔過重,在事業與家庭難以兼顧下,就會減少生孩子的人數。如果減輕女性生養孩子的重擔與責任,丈夫、工作環境或社會文化都能發揮支持力量,生育率就可能反轉上揚。


獎勵生育提供幼兒照顧最實際
生育率下降成為普世現象,卻也成為各國擔憂的潛在危機。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研究發現,各國採行的提高生育率措施中,減稅效果最差,兒童補貼效果稍好,但創造兩性平等的工作環境與社會共識,是最困難但效果最顯著的方式。

各國採取的獎勵生育政策中,以減稅最常見。租稅制度中,通常是以父親為納稅義務人,但減稅的優惠未必用在孩子身上。直接現金補貼比減稅效果還好,但是補貼金額高也未必能提高生育意願。這兩種昂貴的政策,各國經驗都顯示效果不大。

提供幼兒照顧服務,讓媽媽無後顧之憂,則被公認是當前最有效的模式。研究發
現,政府是否提供三歲以下的托兒服務,跟生育率有顯著的正相關。這也解釋了北歐、加拿大、紐西蘭或美國等幼兒托育服務較完善的國家,生育率都高於平均值。

OECD研究,如果養育子女的責任全都落在女性頭上,將使女性生育的意願大大降低。因此德國在二○○一年立法時,特別強調家庭是兩性共同組成,父親與母親必須分享工作與照顧責任,雙親都有權利選擇彈性工時或兼職工作,以方便照顧孩子。

台大經濟系副教授駱明慶則認為,許多人決定不生小孩,並非因為經濟壓力,而是經過考慮後的個人選擇。從其他國家政策經驗也可知,不管是減稅或補貼,對鼓勵生育的效果都不大。其實只要有足夠勞動力,生育率下降不見得是大問題,政府應該思考的是放寬移民管制,社會也不應該歧視外籍母親。

去年每八名台灣新生嬰兒,有一名是外籍媽媽所貢獻,佔出生嬰兒率的十二%。這種現象非台灣獨有,在歐洲國家中,盧森堡、瑞士、英國、澳洲、德國、法國等,外籍人士所生育的子女數,都佔當年新生兒人數的一成以上。在美國婦女生育率高達二.一人,主要也是靠西班牙裔移民所貢獻。

不管是尊重移民或創造一個真正兩性平等的環境,道理簡單卻很難落實,也不是靠減稅或補助可以完成。如何讓追求自我與生育子女能相輔相成,女性不再視生育為畏途,不僅需要政府細膩的規劃,也需要整個社會一同來努力。


中國時報 2004-06-13/王淑美




台灣「生」大不易
中國時報 2004-06-14/吳品瑜(作者為SOHO族)

根據媒體公佈,台灣生育率為一點二二,居高所得國家的倒數第二名,一時之間,媒體再度關注這個議題,而行政院長游錫堃更是在中山大學畢業典禮上,呼籲「愛台灣就要多生孩子」。

「愛台灣就要多生孩子」這樣的思維模式,反映的僅是國家總體經濟運作的考量,以及男性沙文作祟的專制體質。但有誰去探討一個孩子的出生與否,所牽涉到的個體經濟,以及婦女個人生涯規劃與自我實現的問題?就以我個人而言,在最近應徵工作的時候,所遭受的歧視與屈辱,更讓我體會到「台灣『生』大不易」的切膚之痛。

六年前我自職場淡出,專心孕育下一代,期間也兼了幾份在家工作的案子,除了貼補家用之外,最重要的是不希望脫離職場太久,以免削弱自己在人力市場上的競爭力。最近大女兒與小女兒都上了幼稚園,我決定調整生涯規劃,希望再度投入職場,上星期接到某生物科技單位的面試通知,結果那位單位主管一看到我的履歷,就單刀直入地問:「已婚,有兩個孩子,那為何要出來工作?」他一再強調自己是最重視家庭價值的人,所以任何外在的成就都不能高過孩子的需求,尤其我的孩子這個時候最需要母親在身邊,我怎麼可以出來工作?最後他還語重心長地說:「反正妳先生出去賺錢就夠妳優渥生活了,還是待在家裡教育孩子吧!」

面對這種男性沙文的歧視言語,我是不滿與憤怒的,尤其這位主管隱身在傳統家庭價值的冠冕堂皇之下,實行的卻是歧視婦女之實,但這些卻是男性政府官員在呼喊口號時,所無法體會的人身攻擊與屈辱,尤其社會一味將生育率低落的責任,歸咎於女性高教育程度、晚婚,或甚至自私心態與追求一己快樂的享樂生活型態,有誰能真正體會女性在台灣社會中,卑躬屈膝以求生存的無力與妥協。

面對生育率持續低落,如果政府還天真認為,只要重施故技,將三、四十年前「一個孩子剛剛好,兩個孩子不算少」的「喊口號」政策逆向操作,或者像新加坡政府一樣,寄一份催促生育的正式信件給新婚夫婦,就能有效地提升生育率,那麼這未免太低估女性自我意識了。提升國家生育率不僅要從育兒的津貼補助(例如:德國育兒補助金為每名孩童每月六千元台幣;購屋補助每名孩童每年六萬元,可連續領八年),以及各項完善的托兒福利措施著手,最重要的是,創造婦女二度就業的優良環境,與免於職場歧視的保障。就以德國為例,每個家庭若有一個新生兒誕生,父親或母親其中一人就可申請三年育嬰假,三年間公司仍必須支付社會保險、健康保險與退休基金,等到育嬰假期滿,提供同等級的工作職位。另外,提供兼職工作,以及彈性上班與固定工時制度,也可以讓婦女在家庭與職業生涯規劃間,取得巧妙的平衡。

去年十月底的德國「明鏡週刊」就報導,德國一個約六千五百人的 Laer 小鎮上,因為提供完善的托育中心,以及市立的雙親諮詢輔導服務,與婦女二度就業諮詢服務,讓該鎮的生育率遠高過全國平均生育率55%,在訪談中幾位職業婦女也坦承,如果不是這樣的全托福利,他們是不可能生小孩或甚至再生第二胎,或者在有小孩的情況下,還能符合個人期望地再度投入職場,展開另一種豐富人生。今年一月初的「明鏡週刊」更報導,歐洲生育率最高的法國,決定繼續貫策並擴大幼兒托育的重點計畫,目前不僅有全日托、半日托,更有類似家庭保母的夜間托育制,提供從夜晚八點到隔日早上八點的嬰兒照顧,讓家裡有小寶寶的職業婦女,免於半夜餵奶或更換尿布的困擾。根據這篇報導指出,法國境內 72.3% 擁有兩個小孩的婦女,以及 51% 擁有三個小孩的婦女,目前都有全職的工作,這些全拜法國完善的托育福利,與友善的婦女工作環境所致。

「台灣『生』大不易」並不是仰賴台灣婦女的委曲求全就可以立即改變,如果此一窘境持續,五十年後,台灣不僅要面臨「生不出來」的人口減少危機,最嚴重的是,還得費心煩惱究竟「生出甚麼」的人口品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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